不过终归是两种母语。颜煌是普通话,文森是英语。所以只能换位思考就是,文森说普通话也很标准。但肯定还是会有点怪。除非从小在那种语境成长才行。
不过幸好的是只是唱歌,固定的一段词。熟能生巧就好。加上颜煌英语基础本来就不错。
“ok。”
颜煌点头:“我再试试。”
伴随音乐,颜煌继续。
“it's,been,a,long,day。ithout,you,y,friend~”
此时歌词已经写好了。甚至还有一段是rap,文森回来的时候表示找了一位很出名的黑人歌手来和颜煌合作。
颜煌不同意。
是我心想进军欧美,但我还想站着把钱挣了。
练习口语是对欧美歌坛以及听众甚至对作品的尊重,然而这首歌的意义如果没有文森的存在,是不会出现的。甚至到今天的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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