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授田么...”程昱摇了摇头说道“法是良法,无人执行,又有何用?”
其实古人也知道田地兼并有害国家,因此无论是秦朝还是汉朝早期,都对土地兼并从法律上进行了限制。
按照汉法,每个人能拥有的土地根据爵位不同是有不同的上限标准的。
比如最低的庶民,可以最多拥有一顷田地,大夫可以拥有五顷田地,关内侯这样的,可以拥有九十五顷田地。
这样的限制一开始的确起到了抑制土地兼并的作用,而且因为当时百姓的主要税负是人头税和田税,田税又很高,因此土地太多对地主而言并不是一件划得来的事情。
但随着田赋的不断降低,持有田地成为一件越来越有利可图的事情,土地兼并很快就开始了。
后期随着世家的兴起和爵位可以自由买卖,这种限制也越来越形同虚设。
毕竟只要田地多了,爵位不够,就花钱买爵位就是了,如果自己的爵位到顶了,还想再兼并,就可以给别人买爵位来代持。
正所谓太阳底下没新鲜事,这种用代持来绕过限购的法子,在两千年后依旧不少。
到最后,这种限制干脆就取消了,世家大族的田庄经济也就出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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