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成四份,则为完成基本工作,可以拿到约定报酬。

        如完成第五份,则进行嘉奖,如钱财,如田地,如粮食。

        完成第六份,嘉奖加算两倍。

        完成第七份,嘉奖加算三倍,以此类推。

        完成第八份,嘉奖加算四倍,以此类推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工地上,应有数个小队,嘉奖数应该少于队伍数,谁做的快便可得到嘉奖,做得慢的即使完成多余的工作也无法得到嘉奖,但可以折算为次日的三分之一个工程量。

        小队中应该设立特殊嘉奖,由队员自行推选干活最多最快之人,对该类人,不但要嘉奖钱财,还可授爵,允许民夫队长处罚队员,但官府监工不得处罚民夫,官府应为裁判者而不应下场直接处罚民夫...”

        庞统看着马强发来的长电,只觉得这方案简直把人性算计到骨子里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实行这个方案,民夫对官府的怨气的确会消散很多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矛盾都变成民夫内部的矛盾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