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样的重装化设计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谓糟糕透顶,装甲重达八十公斤,而且头重脚轻,头盔上只有一条七毫米宽,三百毫米长的长方形观察孔,外面加上防弹玻璃,视野极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对于周青峰而言这些全都无所谓,这样的设计配上机枪,会让他成为一个重装火力点。如果用人进行目标指示,用于防守实在是太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罗姆,干的不错!我很喜欢。”周青峰用力的拍了拍僵尸先生的肩膀,有这样一位专业的人员的帮助,为周青峰解决了很多具体的问题,“有个新的任务‘交’给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罗姆接过周青峰递来的一支‘激’光手枪,惊呼道:“喔!长官,你从哪里‘弄’的来这种烂货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烂货?!”周青峰两眼瞪得老圆,‘‘激’光手枪’这么高科技的东西,在罗姆嘴里成了‘烂货’,这也太让人难以接受了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啊!”罗姆同样将他防风镜下的眼球瞪的老圆,“这种z1000型‘激’光手枪‘性’能让人失望到极点,这是英克雷自己设计生产的一款武器,号称能打一千米,实际上保证五米内杀伤效果。

        功率小的可怜,散‘射’相当严重,穿透‘性’极差,刮风下雨,或者灰尘大点,它就完全无法命中目标。

        最早英克雷想用它作为军官用枪,试生产了一千只,结果发现它最大的用途就是点个香烟。后来,英克雷把它卖了,很多土佬都喜欢它科幻的外形,似乎卖的还不错。

        长官,你从哪里把它‘弄’来的?这东西最大的价值就是收藏,这可以算是第一代的能量武器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就是你口中的土佬,!”

        罗姆的长篇大论让周青峰脸‘色’相当难看,他沉默了一会后问道:“那这鬼东西还有什么用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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