斯科特面色铁青,再度伏下身子,“冲锋!”
这是最迫不得已的选择,身后有援兵,可按照对方的速度和他们的魔法箭,他们根本支撑不到援军的到来,把背部让给敌人,不但是最憋屈的,也是最愚蠢的,平原之上看似天大地大,他们却只有一个选择!
只有冲锋,趁着魔法箭的间隙,他们如果能冲到敌人近前,他们还有一线希望!
法尔廷斯经过半年的剿匪,从棒棒堂悟到、习得的武技,在一次次实战中得到淬炼,现在的他和半年前虽然都是五级,但已不可同日而语。
他队伍的末尾,奔驰的马上有俩人探着脖子看向前方,俩人都没有拉着缰绳,一手持弓,一手在箭壶上无意识地跳跃,口中却在交谈。
一位面相稚嫩点的一边看着前方,一边口中念念有词:“对方两百米处……分左右两队……冰箭转……火箭,火箭,火箭……尽量杀伤,包抄后集合……向右……”
一句话说完,他吐了口气,一脸便秘地问边上年长的:“亲哥啊,营长为什么不用旗语啊?我们又远,这辨识得太辛苦了啊!”
年长的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,回道:“谁让你盯着看的,用精神力!精神力药剂都当糖水喝了啊?”
稚嫩的面露苦涩,精神力药剂黏黏糊糊既腥且涩,跟糖水不可同日而语,他甩甩头抛掉不好的回忆,回道:“我看别的部队都用旗语,为什么我们营长坚持用手语?”
年长的轻蔑一笑:“你刚来不懂,营长说了,每支队伍都要有自己的特色。”
稚嫩的若有所思,随即问道:“那我们的特色是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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